《华新水泥(剑川)有限公司石灰石矿(扩大矿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征求公众意见。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详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华新水泥(剑川)有限公司
2、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2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共10个工作日。
5、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新水泥(剑川)有限公司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金和村委会甸心社村民小组
联系人:杨国军 电话:13330551512
电子邮箱:yangguojun@huaxincem.com
单位联系电话:0872-4529497
附件:
1、 华新水泥(剑川)有限公司石灰石矿(扩大矿区)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
2、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