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华新水泥(恩施)有限公司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2017)完成窑头窑尾颗粒物监测系统在线设备安装,并对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相关要求进行了在线监测设备比对验收,比对结果均为合格,各项验收条件基本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的相关规定,可通过在线监测设备验收。
验收单位:华新水泥(恩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高桥坝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403001015
验收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